执法规则
2011
06-08
尊敬的莆田燃气用户:
一、凭据《福建省燃气管理条例》规定:
1、任何单元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、拆除、损毁燃气设施或者涂改、笼罩警示标志;
2、燃气用户不得擅自拆卸、安装、改装燃气设施或者进行危害室内燃气设施宁静的装饰、装修等活动;
3、燃气灶具与燃气表之间的软管连接长度不得凌驾2米。
二、如有需要变换燃气管道或设施,请拨打我司服务热线968188,我司将派专职人员予以处置。
以上情况请各遵守,若因违反而造成无法通气、漏气等后果,将由用户自己承当一切责任。
福建省莆田燃气股份有限公司(宣)
相关文章